根據上海市和浙江省公佈的試點方案,兩地高考考試科目均為“3+3”模式,不分文理科。同時,兩地試點改革都將從2014年秋季入學的高中新生開始啟動,2017年全面實施。
  據瞭解,浙江的高考招生考試不再分文理,考試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。必考科目為語文、數學和外語,選考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、歷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、技術等7門高中學考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。
  語文、數學考試於每年6月進行。外語每年安排2次考試,除6月份外,另一次在10月與選考科目同期進行。選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試,分別在4月及10月。外語和選考科目考生每科可報考2次,選用其中1次成績。
  在錄取上,高校錄取不分批次,實行“專業+學校”志願,按專業平行投檔。高校依據考生統一高考、高中學考和高校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按比例合成綜合成績,擇優錄取。本報記者 王光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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